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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的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1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1011亿元,决算数为1058.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其中:利润收入1039.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股利、股息收入0.42亿元,完成预算的210%;产权转让收入18.37亿元,为国有股减持收入,完成预算的183.7%;清算收入0.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预算数为72.11亿元,决算数为71.95亿元。

  (一)烟草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300亿元,决算数为295.68亿元,完成预算的98.6%。

  (二)石油石化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287.6亿元,决算数为290.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

  (三)电力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78.1亿元,决算数为122.19亿元,完成预算的156.5%。

  (四)电信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107.8亿元,决算数为110.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

  (五)煤炭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64亿元,决算数为59.62亿元,完成预算的93.2%。

  (六)有色冶金采掘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1.7亿元,决算数为1.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

  (七)钢铁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7.6亿元,决算数为5.4亿元,完成预算的71.1%。

  (八)化工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0.2亿元,决算数为0。

  (九)运输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3.9亿元,决算数为3.85亿元,完成预算的98.7%。

  (十)电子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1.3亿元,决算数为1.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

  (十一)机械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30.1亿元,决算数为29.52亿元,完成预算的98.1%。

  (十二)投资服务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6.7亿元,决算数为7.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

  (十三)纺织轻工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0.1亿元,决算数为0.2亿元,完成预算的200%。

  (十四)贸易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27.1亿元,决算数为26.46亿元,完成预算的97.6%。

  (十五)建筑施工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26.9亿元,决算数为29.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9%。

  (十六)建材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3.3亿元,决算数为2.99亿元,完成预算的90.6%。

  (十七)境外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25.4亿元,决算数为25.06亿元,完成预算的98.7%。

  (十八)对外合作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0.3亿元,决算数为0.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3%。

  (十九)医药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1.6亿元,决算数为1.95亿元,完成预算的121.9%。

  (二十)农林牧渔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0.17亿元。

  (二十一)邮政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5亿元,决算数为0。

  (二十二)转制科研院所利润收入预算数为2.4亿元,决算数为1.84亿元,完成预算的76.7%。

  (二十三)地质勘查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0.5亿元,决算数为0.6亿元,完成预算的120%。

  (二十四)教育文化广播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1.96亿元。

  (二十五)机关社团所属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1亿元,决算数为2.17亿元,完成预算的217%。

  (二十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预算数为18.2亿元,决算数为19.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

  (二十七)国有控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预算数为0.2亿元,决算数为0.36亿元,完成预算的180%。

  (二十八)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0.06亿元。

  (二十九)其他国有股减持收入预算数为5亿元,决算数为7.69亿元,完成预算的153.8%。

  (三十)金融类企业国有股减持收入预算数为5亿元,决算数为10.68亿元,完成预算的213.6%。

  (三十一)国有股权、股份清算收入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0.01亿元。

  二、支出决算

  201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为1083.11亿元,决算数为978.19亿元,完成预算的90.3%。其中:资本性支出833.43亿元,完成预算的89.6%;费用性支出56.26亿元,完成预算的122.6%;其他支出88.5亿元,完成预算的82.4%,包括19.29亿元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支出。

  (一)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329.04亿元,完成预算的89%。主要用于保持和增强中央企业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包括支持中央企业之间的战略性兼并重组、支持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对中央企业民口军品配套生产线维持维护补助、解决中央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重点项目支出312.6亿元,完成预算的90.3%。主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等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包括支持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支持民用大飞机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火电企业发展等。

  (三)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153.89亿元,完成预算的87.1%。主要用于增强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重大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教育、农业、文化等相关产业发展,包括支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产业升级与发展、支持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的种子产业链发展和农垦戍边、支持文化企业信息平台建设和数字化转型等。

  (四)境外投资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支出84.15亿元,完成预算的123.9%。主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等,包括收购兼并境外战略性资源和拥有关键技术的境外企业、支持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

  (五)困难企业职工补助支出14.22亿元,完成预算的71.1%。主要用于困难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和职工安置等。

  (六)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七)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社保基金支出19.29亿元,完成预算的170.1%。

  (八)其他支出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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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