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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相关政策的说明
Descript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managed Funds and Related Policies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为3863.04亿元,决算数为4034.81亿元,为预算的104.4%。加上2017年结转收入385.59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420.4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数为4247.17亿元,决算数为4021.55亿元,完成预算的94.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预算数为3262.71亿元,决算数为3089.29亿元,完成预算的94.7%;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984.46亿元,决算数为932.26亿元,完成预算的94.7%。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46亿元,主要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其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部分资金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于2018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大于支出的397.39亿元做如下处理:一是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共36.99亿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剩余360.4亿元继续结转下年使用。各项基金管理制度及预算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一、中央农网还贷资金。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1年财政部印发《农网还贷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01〕820号)。该基金对农网改造贷款“一省多贷”(农网改造工程贷款由多个电力企业承贷)省份的电力用户征收,征收标准为2分/千瓦时。收入按国家批准的农网改造贷款计划分别上缴中央、地方国库,主要用于农村电网改造贷款还本付息。

  2018年中央农网还贷资金收入预算数为152亿元,决算数为161.35亿元,为预算的106.2%,主要是社会用电量增长高于预期。2018年中央农网还贷资金支出预算数为160.2亿元,决算数为158.11亿元,完成预算的98.7%。

  二、铁路建设基金。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该基金按货物分类执行定额征收标准,对铁路货运的货主征收,征收范围是经国铁正式营业线和执行统一运价的运营临管线运输的整车、零担和集装箱货物。收入全部为中央收入,主要用于国家计划内的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以及与建设有关的支出。1991年原国家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提高铁路货物运价的通知》(价费字〔1991〕125号),将铁路货物运价每吨公里平均提高2厘,此次调价收入专项用于铁路建设,形成了最初的铁路建设基金。自1992年以来,该项基金征收标准又进行了三次调整,目前征收标准为每吨公里农药1.9分,磷矿石2.8分,其他大宗货物3.3分,粮食、棉花、农用化肥、黄磷免征。

  2018年铁路建设基金收入预算数为510亿元,决算数为523.8亿元,为预算的102.7%,主要是铁路货运周转量增长高于预期。2018年铁路建设基金支出预算数为565.34亿元,决算数为565.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民航发展基金。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民航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4号)、《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和旅游发展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35号)、《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2〕17号)等有关规定征收使用。民航发展基金有两个来源:一是向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使用中国航线资源从事客货运输业务的航空运输企业和从事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企业征收的部分,标准按照飞行航线分类、飞机最大起飞全重、飞行里程设定,0.75-4.6元/公里不等;二是向中国境内乘坐国内、国际和地区(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航班的旅客征收的部分,征收标准为:乘坐除支线航班以外的国内航班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的旅客每人次70元。民航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民航事业发展,包括机场飞行区、航站区、机场围界、民航安全、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支线航空、中小型民用运输机场进行补贴;通用航空发展;加强持续安全能力和适航审定能力建设等。2015年底,经国务院批准,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时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018年民航发展基金收入预算数为410亿元,决算数为435.44亿元,为预算的106.2%。2018年民航发展基金支出预算数为520.28亿元,决算数为477.95亿元,完成预算的91.9%,主要是执行中一些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

  四、港口建设费。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向经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货物的托运人或收货人征收。2011年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9号),规定基金征收标准为:国内出口货物4元/吨;国外进出口货物5.6元/吨;国内出口集装箱和内支线集装箱32元/箱(20英尺),48元/箱(40英尺);国外进出口集装箱64元/箱(20英尺),96元/箱(40英尺)。该基金收入中央与地方按8:2的比例分成,主要用于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内河水运建设、支持保障系统建设等支出。

  2018年港口建设费收入预算数为186亿元,决算数为182.82亿元,为预算的98.3%。2018年港口建设费支出预算数为194.2亿元,决算数为191.05亿元,完成预算的98.4%。

  五、旅游发展基金。为促进我国旅游业发展,1991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旅游发展基金,从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中外旅客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中提取,提取标准为20元/人次,收入全部为中央收入,主要用于支持旅游业发展。其中,中央本级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中央本级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1〕765号)管理,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部旅游宣传推广方面支出;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按照《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47号)管理,重点用于支持地方开展旅游“厕所革命”,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2015年底,经国务院批准,旅游发展基金征收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收入预算数为14.5亿元,决算数为14.52亿元,为预算的100.1%。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支出预算数为17.06亿元,决算数为16.46亿元,完成预算的96.5%。

  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依据《电影管理条例》设立,对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征收,征收标准为电影票房收入的5%。收入中央、地方按4:6比例分成,主要用于支持电影事业发展,包括资助影院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资助少数民族电影译制,资助重点制片基地建设发展,奖励优秀国产影片发行和放映,资助国产电影“走出去”,资助文化特色、艺术创新影片发行和放映,全国电影票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维护等。为规范相关资金管理,财政部和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2016〕4号),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方式的通知》(财文〔2018〕46号)。

  2018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预算数为12.2亿元,决算数为11.38亿元,为预算的93.3%,主要是电影票房收入增长低于预期。2018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数为10.66亿元,决算数为10.57亿元,完成预算的99.2%。

  七、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等三项收入,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设立,主要对电力用户或有发电收入的跨省大中型水库征收,分省份执行不同定额征收标准。收入全部为中央收入,主要用于水库移民生产生活补助,支持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水库移民的其他遗留问题。

  2018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收入预算数为221.37亿元,决算数为258.96亿元,为预算的117%,主要是实际社会用电量增长高于预期。2018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支出预算数为215.04亿元,决算数为214.72亿元,完成预算的99.9%。

  八、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财务收入。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财政部印发了《中央财政外汇经营基金管理办法》(财金〔2008〕118号)。该项基金财务收入来源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收益和所得税收入,用于支付特别国债利息及相关发行费用。

  2018年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财务收入预算数为632.24亿元,决算数为632.68亿元,为预算的100.1%。2018年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财务支出预算数为632.92亿元,决算数为632.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九、彩票公益金。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有关规定,彩票公益金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是:中央与地方按5:5比例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收入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包括:红十字事业、残疾人事业、医疗救助、教育助学、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文化、扶贫、养老服务、法律援助等。

  2018年彩票公益金收入预算数为595.19亿元,决算数为652.62亿元,为预算的109.6%。2018年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数为677.76亿元,决算数为584.5亿元,完成预算的86.2%,主要是执行中一些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

  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9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9〕90号)。该基金利用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停征后的电价空间设立,用于解决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缺口、三峡工程后续问题以及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该基金按照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原征收标准,对除西藏自治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业排灌用电以外的全国销售电量计征。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14个受益省份筹集的基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由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和支付三峡工程公益性资产运行维护费用、支付基金代征手续费;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16个非受益省份筹集的基金,全额上缴省级国库,由相关省份安排用于本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根据国务院减税降费要求,从2017年7月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从2018年7月1日起,征收标准再降低25%。

  2018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预算数为213.72亿元,决算数为217.37亿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按规定返还的增值税资金23.42亿元),为预算的101.7%。2018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预算数为226.7亿元,决算数为225.16亿元,完成预算的99.3%。

  十一、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2010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58号),规定凡拥有已投入商业运行五年以上压水堆核电机组的核电厂,应按照实际上网销售电量和0.026元/千瓦时的标准缴纳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收入全部为中央收入,主要用于乏燃料运输、离堆贮存、后处理、高放废物的处理处置以及乏燃料后处理厂建设、运行、改造和退役等支出。

  2018年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收入预算数为21.3亿元,决算数为21.89亿元,为预算的102.8%。2018年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预算数为26.92亿元,决算数为14.97亿元,完成预算的55.6%,主要是该项基金主要用于大型商用乏燃料后处理厂的建设,目前该项目尚未立项,基金只安排部分支出用于乏燃料运输、离堆贮存及乏燃料后处理科研等。

  十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设立,主要目的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给,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2011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1〕115号),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各省(区、市)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销售电量征收电价附加,目前的征收标准为1.9分/千瓦时,专项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补贴。根据《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补助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确定。

  2018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预算数为755亿元,决算数为786.1亿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按规定返还的增值税资金95亿元),为预算的104.1%,主要是销售电量增长高于预期,基金收入相应增加。2018年可再生能源电价支出预算数为838.88亿元,决算数为838.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十三、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设立,2012年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印发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3号)。该基金主要对在我国管辖水域内接收从海上运输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征收,征收标准为0.3元/吨。收入全部为中央收入,用于船舶油污损害及相关费用的赔偿、补偿。

  2018年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收入预算数为1.5亿元,决算数为1.55亿元,为预算的103.3%。2018年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支出预算数为1.94亿元,决算数为0.16亿元,完成预算的8.2%,主要是当年未发生较大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补偿事件。

  十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条例》设立,2012年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原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该基金主要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征收标准为7-13元/台(不同类型产品标准不同)。收入全部为中央收入,主要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费用补贴。

  2018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入预算数为33亿元,决算数为28.65亿元,为预算的86.8%,主要是电器电子产品进出口贸易及销售低于预期。2018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支出预算为36.47亿元,决算数为22.74亿元,完成预算的62.4%。预算完成率较低主要因为:一是基金减收相应削减支出;二是部分收入年底入库,当年无法全部支出。

  十五、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关于将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5〕10号)等规定,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由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按照彩票销售额一定比例提取,自2015年起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彩票发行和销售活动。

  2018年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收入预算数为68.84亿元,决算数为69.32亿元,为预算的100.7%。2018年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预算数为88.08亿元,决算数为38.9亿元,完成预算的44.2%,主要是执行中一些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

  十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政府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教育等支出。

  2018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数为34.43亿元,决算数为35.44亿元,为预算的102.9%。2018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数为32.97亿元,决算数为28.53亿元,完成预算的86.5%,主要是执行中一些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

  十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该基金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照规定比例计提,专项用于土地收购储备。

  2018年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预算数为0.61亿元,决算数为0.03亿元,为预算的4.9%,主要是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改革因素和相关政策影响,兵团减少计提此项收入。2018年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预算数为0.61亿元,决算数为0.03亿元,完成预算的4.9%,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收入减少相应削减支出。

  十八、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自2004年设立,专项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

  2018年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预算数为0.3亿元,决算数为0.15亿元,为预算的50%。2018年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预算数为0.3亿元,决算数为0.15亿元,完成预算的50%,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收入减少相应削减支出。

  十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依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设立,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018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算数为0.84亿元,决算数为0.4亿元,为预算的47.6%,主要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建建设项目房屋建筑面积和扩建、改建建设项目新增建筑面积等较预期减少。2018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预算数为0.84亿元,决算数为0.41亿元,完成预算的48.8%,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收入减少相应削减支出。

  二十、污水处理费。根据《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相关规定,污水处理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支出。

  2018年污水处理费收入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0.34亿元。2018年污水处理费未安排相关支出预算,所有收入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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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