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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决算的说明
Description of Transfer Payments in General Public Budget from Central Government to Local Governments

  2019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5399亿元,决算数为74359.86亿元,完成预算的98.6%。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00.67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为74960.5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9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7763.1亿元,决算数为66798.16亿元,完成预算的98.6%。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34.0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为67232.2亿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5632亿元,决算数为156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11亿元,决算数为8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数为2709亿元,决算数为27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12.9亿元,决算数为21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489.05亿元,决算数为248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447.86亿元,决算数为447.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29.96亿元,决算数36.9亿元,完成预算的123.2%。主要是年度执行中为支持地方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治工作,增加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8.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1845.69亿元,决算数31902.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397.04亿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为32300.03亿元。

  (1)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510.86亿元,决算数507.77亿元,完成预算的99.4%。

  (2)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1.75亿元,决算数为51.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1565.3亿元,决算数为156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85.6亿元,决算数为504.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主要是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调整方案,年度执行中追加下达相关资金。

  (5)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68.5亿元,决算数为16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93.5亿元,决算数为29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7)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4.2亿元,决算数为5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8)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9.85亿元,决算数为19.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9)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预算数为237.21亿元,决算数为237.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0)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数为4.1亿元,决算数为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1)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367.32亿元,决算数为367.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9.85亿元,决算数为19.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3)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47.1亿元,决算数为14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4)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数为56.14亿元,决算数为56.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24亿元,决算数为7.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6)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38.78亿元,决算数为538.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7)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391.87亿元,决算数为7303.79亿元,完成预算的98.8%。主要是根据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有关政策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数据实安排。

  (1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466.97亿元,决算数为1466.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9)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数为130.94亿元,决算数为117.27亿元,完成预算的89.6%。主要是根据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求据实安排。

  (20)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4.4亿元,决算数为1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83.28亿元,决算数为474.28亿元,完成预算的98.1%。主要是根据优抚对象补助政策据实安排。

  (22)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数为529.92亿元,决算数为524.73亿元,完成预算的99%。主要是根据退役军人有关补助政策据实安排。

  (23)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预算数为332.82亿元,决算数为422.6亿元,完成预算的127%。主要是根据军转干部人数和有关补助政策据实安排。

  (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346.32亿元,决算数为3327.38亿元,完成预算的99.4%。主要是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以及财政补助标准等因素据实安排。

  (25)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71.01亿元,决算数为271.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59.24亿元,决算数为559.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7)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0.96亿元,决算数为90.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8)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117.62亿元,决算数为117.52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主要是根据补助人数和补助标准据实安排。

  (2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85.41亿元,决算数为283.45亿元,完成预算的99.3%。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0)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数为23.71亿元,决算数为23.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1)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82.3亿元,决算数为520.05亿元,完成预算的136%。主要是据实结算补助支出增加。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96亿元,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为716.05亿元。

  (32)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数为412.64亿元,决算数为408.84亿元,完成预算的99.1%。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3)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数为63.11亿元,决算数为63.01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503.72亿元,决算数为502.8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数为209.36亿元,决算数为225.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7.8%。主要是根据符合补贴条件的农业保险保费据实安排。

  (36)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965.31亿元,决算数为1963.3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7)目标价格补贴预算数为784.98亿元,决算数为671.97亿元,完成预算的85.6%。主要是部分农产品价格上涨,补贴支出减少。

  (38)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547.73亿元,决算数为546.94亿元,完成预算的99.9%。

  (39)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1.08亿元,决算数为68.27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主要是执行中增加非洲猪瘟防控补助经费。

  (40)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73.92亿元,决算数为671.07亿元,完成预算的99.6%。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41)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41.35亿元,决算数为241.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数为78.4亿元,决算数为7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3)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数为179.81亿元,决算数为179.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4)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数为3151.38亿元,决算数为3401.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7.9%。主要是增加对地方公路建设的补助。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01.04亿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为3602.42亿元。

  (45)城市公交车成品油补贴预算数为123.62亿元,决算数为123.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6)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00亿元,决算数为3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7)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预算数为83.97亿元,决算数为80.5亿元,完成预算的95.9%。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48)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93.04亿元,决算数为693.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9)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3.97亿元,决算数为32.32亿元,完成预算的95.1%。

  (50)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预算数为30亿元,决算数为3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1)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433亿元,决算数为1251.16亿元,完成预算的87.3%。主要是部分政策延后实施。

  (5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98.5亿元,决算数为29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3)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预算数为4.95亿元,决算数为2.34亿元,完成预算的47.3%。主要是根据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贴息需求据实安排。

  (54)统借统还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预算数为17.78亿元,决算数为8.31亿元,完成预算的46.7%。主要是统借统还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支出需求减少。

  9.税收返还及固定补助预算数为11872.7亿元,决算数为11251.78亿元,完成预算的94.8%。

  10.体制结算补助预算数为1712.94亿元,决算数为1305.33亿元,完成预算的76.2%。主要是结算事项减少。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37亿元,体制结算补助为1342.33亿元。

  二、专项转移支付

  2019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635.9亿元,决算数为7561.7亿元,完成预算的99%。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66.6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为7728.33亿元。

  1.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8.74亿元,决算数为28.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3.23亿元,决算数为1.89亿元,完成预算的58.5%。

  3.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数为167亿元,决算数为165.25亿元,完成预算的99%。主要是根据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疫苗冷链运输等事项属于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直接安排,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不再下达。

  4.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250亿元,决算数为25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190亿元,决算数为19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86亿元,决算数为57.32亿元,完成预算的66.7%。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7.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86.5亿元,决算数为186.22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8.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数为50亿元,决算数为5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9.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数为59.84亿元,决算数为59.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0.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40.4亿元,决算数为332.55亿元,完成预算的97.7%。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11.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数为740亿元,决算数为816.6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4%,主要是根据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实际数据实安排。

  1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01.95亿元,决算数为57.41亿元,完成预算的56.3%。主要是加快消化地方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当年预算支出减少。

  13.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预算数为128亿元,决算数为138.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8.3%。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中央本级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1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69.7亿元,决算数为69.63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15.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74.55亿元,决算数为70.47亿元,完成预算的94.5%。主要是收回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冲减当年支出。

  16.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23.99亿元,决算数为123.31亿元,完成预算的99.5%。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17.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20亿元,决算数为12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8.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20亿元,决算数为221亿元,完成预算的69.1%。主要是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九大工程实施方案正在制定,部分资金延后下达。

  19.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综合财力补助预算数为100亿元,决算数为1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0.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综合财力补助预算数为100亿元,决算数为1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1.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50亿元,为2019年执行中新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22.基建支出预算数为4396亿元,决算数为4336.64亿元,完成预算的98.6%。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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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