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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

  

  2019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5399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同口径,下同)增加6244.17亿元,增长9%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82.3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为76081.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9年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7763.1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746.27亿元,增长7.5%(扣除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地方上解[1]740亿元,增长8.7%)。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82.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为68445.4亿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5632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537亿元,增长10.9%。主要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要求,较大幅度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财政经费保障能力。

  2.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11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0亿元,增长12.5%。主要是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省份给予引导性补助。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数为2709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46.21亿元,增长10%。主要是考虑2019年县级财政运行较为困难,适当加大补助力度。

  4.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12.9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0亿元,增长10.4%。主要是增加资源型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支出。

  5.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489.05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18.59亿元,增长14.7%。主要是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要求,加大对上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6.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447.86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1.46亿元,增长5%。主要是适当加大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

  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29.96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8.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1845.69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099.88亿元,增长7.1%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40.3亿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为32485.99亿元。其中:

  1)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510.86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6亿元,增长5.4%。主要是加大对地方政法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支持力度。

  2)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1.75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亿元,下降5.5%。主要是一次性补助支出减少。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1565.3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6.31亿元,增长5.1%。主要是根据学生人数及相关补助政策等据实测算。

  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85.6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7.86亿元,增长6.1%。主要是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按学生人数和标准据实测算。

  5)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68.5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9.5亿元,增长13.1%。主要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加大对学前教育支持力度。

  6)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93.5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67亿元,下降18.6%。主要是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完成并取得较好政策效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教育领域工作重点及财力状况等因素,中央财政继续对地方消除“大班额”、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等给予引导和支持。根据2019年相关工作启动和年度任务情况据实安排经费。

  7)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4.2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7亿元,增长9.5%。主要是加大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支持力度。

  8)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9.85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9)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预算数为237.21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9.91亿元,增长26.6%。主要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对现代职业教育支持力度。

  10)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数为4.1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11)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367.32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1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9.85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2亿元,增长56.9%。主要是加大对地方科技创新工作支持力度

  13)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47.1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8.11亿元,增长14%。主要是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及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4)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数为56.14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82亿元,增长5.3%。主要是加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力度。

  1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24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16)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38.78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0亿元,增长14.9%。主要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重点区域关键行业人员稳岗就业。

  17)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391.87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27.46亿元,增长10.9%。主要是从201911日起,适度提高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根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数据实测算

  1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466.97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0.63亿元,增长5.1%。主要是根据全国救助量和救助水平测算对地方低保的补助,同时加大对地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的补助力度。

  19)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数为130.94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3.23亿元,增长34%

  20)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4.4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0.6亿元,增长4.3%。主要是增加安排对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的补助。

  2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83.28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3.94亿元,增长10%。主要是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相应增加支出。

  22)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数为529.92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6.16亿元,增长16.8%。主要是提高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待遇经费标准及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

  23)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预算数为332.82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9.98亿元,增长22%。主要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数增加和退役金标准调整增加支出。

  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预算数为3346.32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31.45亿元,增长7.4%。主要是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

  25)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71.01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9亿元,增长3.8%。主要是支持地方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2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59.24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3.09亿元,增长8.3%。主要是在将部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划转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5元。

  27)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0.96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28)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117.62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0.43亿元,增长9.7%。主要是根据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及享受政策人数等据实测算。

  2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85.41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84.76亿元,增长42.2%。主要是加大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补助力度以及支持地方做好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30)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数为23.71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31)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82.3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36.66亿元,下降26.3%。主要是2018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2019年不再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96亿元,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为578.3亿元。

  32)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数为412.64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6.39亿元,下降8.1%。主要是2019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部分任务到期,补助支出减少。

  33)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数为63.11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1.53亿元,增长22.4%

  3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503.72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3.98亿元,增长2.9%。主要是森林资源管护培育支出增加。

  3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数为209.36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7.15亿元,增长21.6%。主要是根据中央财政补贴险种预计保费增长等情况测算。

  36)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965.31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8.53亿元,增长2%。主要是增加农业结构调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7)目标价格补贴预算数为784.98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59.95亿元,增长25.6%。主要是根据大豆、玉米等农产品2019年预计价格、产量等因素测算。

  38)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547.73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5.4亿元,增长4.9%。主要是加大对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投入力度。

  39)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1.08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6.48亿元,下降9.6%。主要是2018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2019年不再安排。

  40)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73.92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6.97亿元,增长1%。主要是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规划及国家财力状况等情况测算。

  41)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41.35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1.8亿元,增长15.2%。主要用于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以及支持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

  4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数为78.4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43)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数为179.81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44)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数为3151.38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44.95亿元,增长4.8%。主要是根据交通运输建设需求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50亿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数为3401.38亿元。

  45)城市公交车成品油补贴预算数为123.62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6.34亿元,下降22.7%。主要是根据城市公交成品油补助政策据实测算。

  46)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00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91亿元,增长1.3%。主要是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发生变化,由中央本级调整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47)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预算数为83.97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83亿元,增长7.5%。主要是根据航运市场发展和资金需求情况测算。

  48)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93.04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49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3.97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50)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预算数为30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39亿元,增长45.6%。主要用于加大海岸带保护修复力度。

  51)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433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58.19亿元,增长12.4%。主要是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5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98.5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4.06亿元,增长12.9%。主要是加大对地震易发区居民住房设施加固的支持力度。

  53)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预算数为4.95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亿元,增长67.8%。主要是根据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需求测算。

  54)统借统还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预算数为17.78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8.03亿元,增长82.4%。主要是2019年统借统还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项目贷款额度增加。

  9.税收返还及固定补助预算数为11872.7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00.48亿元,增长1.7%

  10.体制结算补助预算数为1712.94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12.65亿元,增长14.2%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37亿元,体制结算补助为1749.94亿元。

  二、专项转移支付

  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635.9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497.9亿元,增长24.4%,主要是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新增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740亿元。如扣除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后,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增长8.1%。其中:

  1.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8.74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0.02亿元,主要是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发生变化,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调整转列中央本级。

  2.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3.23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7.03亿元,下降89.3%。主要是从2019年起,中央财政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对文化产业予以支持,有关转移支付资金转列中央本级。

  3.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数为167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亿元,增长3.1%。主要是重大传染病防控上划为中央财政事权,加大对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

  4.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250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0亿元,增长25%。主要是增加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支出,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

  5.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190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4亿元,增长21.8%。主要是统筹推进长江上下游水污染防治。加上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中安排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补助资金80亿元、中西部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补助资金30亿元,水污染防治方面资金总体安排300亿元。

  6.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86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6.34亿元,增长44.2%。主要是页岩气、煤层气等开采利用补助支出增加。

  7.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86.5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其中:用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80亿元、中西部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30亿元。

  8.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数为50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5亿元,增长42.9%。主要是加大对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的治理。

  9.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数为59.84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10.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40.4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6.85亿元,增长8.6%。主要是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1.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数为740亿元,为2019年新增转移支付。根据2018年中央1号文件有关要求,以跨省域补充耕地调剂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为基础,设立跨省域土地调剂资金安排的支出,除按规定补偿调出土地指标的地区外,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01.95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84亿元,增长2.9%。主要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支持力度。

  13.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预算数为128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5.84亿元,增长38.9%。主要是支持资本及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聚焦。

  1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69.7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15.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74.55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16.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23.99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3.45亿元,增长12.2%

  17.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20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0亿元,增长20%。主要是根据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试点项目经费需求测算。

  18.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20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62.71亿元,增长458.6%。主要是支持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19.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综合财力补助预算数为100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0亿元,增长100%。主要是支持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20.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综合财力补助预算数为100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21.基建支出预算数为4396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87.33亿元,增长7%。主要是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

 


  [1] 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有关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由地方上解缴至中央财政,再通过转移支付安排给地方。由于这部分收入只是在地区间转移,没有实质性增加中央财政收支,为保证口径可比,在计算增幅时宜对有关收支作扣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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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