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决算的说明
Description of Transfer Payments in General Public Budget from Central Government to Local Governments
2020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3915亿元,决算数为83217.93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158.33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为84376.2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2020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0107.62亿元,决算数为69459.86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033.3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为70493.17亿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7192亿元,决算数为171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94.5亿元,决算数为79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数为2979亿元,决算数为29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22.9亿元,决算数为22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796.1亿元,决算数为2790.92亿元,完成预算的99.8%。此外,通过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
6.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464.81亿元,决算数为464.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36.9亿元,决算数36.88亿元,完成预算的99.9%。
8.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2620.01亿元,决算数32180.72亿元,完成预算的98.7%。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733.31亿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为32914.03亿元。
(1)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522.57亿元,决算数528.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主要是森林公安机关划归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管理,原列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森林公安机关补助经费转列本项目。
(2)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1.75亿元,决算数为51.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1695.9亿元,决算数为169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数为552.77亿元,决算数为567.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主要是受资助学生人数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5)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88.4亿元,决算数为18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93.5亿元,决算数为29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7)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9.2亿元,决算数为5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8)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数为21.84亿元,决算数为21.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9)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数为257.11亿元,决算数为257.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0)特殊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1亿元,决算数为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1)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366.75亿元,决算数为366.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9.85亿元,决算数为19.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3)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2.1亿元,决算数为152亿元,完成预算的99.9%。
(14)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数为59亿元,决算数为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数为7.24亿元,决算数为7.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6)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38.78亿元,决算数为538.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7)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150.52亿元,决算数为7885.06亿元,完成预算的96.7%。主要是根据养老金标准调整以及领取待遇人数据实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07亿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为8292.06亿元。
(1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483.97亿元,决算数为1483.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9)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数为120.87亿元,决算数为13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9.4%。主要是根据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求据实安排。
(20)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4.4亿元,决算数为1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数为521.65亿元,决算数为493.27亿元,完成预算的94.6%。主要是根据优抚对象补助政策据实安排。
(22)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09.46亿元,决算数为623.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主要是根据退役军人有关补助政策据实安排。
(23)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64.68亿元,决算数为457.41亿元,完成预算的98.4%。主要是根据军转干部人数和有关补助政策据实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76.31亿元,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为533.72亿元。
(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预算数为3537.55亿元,决算数为3467.58亿元,完成预算的98%。主要是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以及财政补助标准等因素据实安排。
(25)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86.09亿元,决算数为286.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03.3亿元,决算数为60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7)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0.96亿元,决算数为90.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8)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126.81亿元,决算数为124.96亿元,完成预算的98.5%。主要是根据计划生育奖励家庭补助人数和补助标准据实安排。
(2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00.13亿元,决算数为299.78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0)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数为23.71亿元,决算数为23.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1)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432.3亿元,决算数为432.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2)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数为495.08亿元,决算数为470.24亿元,完成预算的95%。主要是执行中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量减少,以及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3)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数为59.9亿元,决算数为59亿元,完成预算的98.5%。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538.29亿元,决算数为536.17亿元,完成预算的99.6%。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数为236.07亿元,决算数为257.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主要是根据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保费据实安排。
(36)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850.61亿元,决算数为1846.38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7)目标价格补贴预算数为881.32亿元,决算数为771.73亿元,完成预算的87.6%。主要是部分农产品价格上涨,补贴支出减少。
(38)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556.8亿元,决算数为55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9)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8.27亿元,决算数为68.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0)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82.8亿元,决算数为68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1)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81.81亿元,决算数为41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主要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助支出增加。
(4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数为78.4亿元,决算数为7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3)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数为179.81亿元,决算数为179.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4)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数为3031.52亿元,决算数为3015.41亿元,完成预算的99.5%。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50亿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为3265.41亿元。
(45)城市公交车成品油补贴预算数为16亿元,决算数为15.24亿元,完成预算的95.3%。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46)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60亿元,决算数为26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7)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9.54亿元,决算数为74.93亿元,完成预算的94.2%。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48)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93.04亿元,决算数为693.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9)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3.7亿元,决算数为22.79亿元,完成预算的96.2%。
(50)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数为35亿元,决算数为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1)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07亿元,决算数为706.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84.5亿元,决算数为18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3)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预算数为4.45亿元,决算数为2.01亿元,完成预算的45.2%。主要是根据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贴息需求据实安排。
(54)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及统还贷款项目预算数为18.84亿元,决算数为14.97亿元,完成预算的79.5%。主要是统借统还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支出需求减少。
9.税收返还及固定补助预算数为11375.42亿元,决算数11275.64亿元,完成预算的99.1%。
10.体制结算补助预算数为1625.98亿元,决算数为1522.49亿元,完成预算的93.6%。主要是结算事项减少。
二、专项转移支付
2020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757.38亿元,决算数为7765.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25.0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为7890.94亿元。其中:
1.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0亿元,决算数为2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5亿元,决算数为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数为175.26亿元,决算数为175.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250亿元,决算数为25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197亿元,决算数为1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50亿元,决算数为44.82亿元,完成预算的89.6%。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7.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26.5亿元,决算数为126.21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8.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数为40亿元,决算数为4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9.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数为36亿元,决算数为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0.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77.85亿元,决算数为277.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1.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数为725.32亿元,决算数为764.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主要是根据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实际数据实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67亿元,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为767.38亿元。
1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50亿元,决算数为70亿元,完成预算的140%。主要是增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1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60.12亿元,决算数为59.2亿元,完成预算的98.5%。主要是决算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14.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65亿元,决算数为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5.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07亿元,决算数为106.18亿元,完成预算的99.2%。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16.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00亿元,决算数为1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主要是增加重点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
17.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00亿元,决算数为54.96亿元,完成预算的55%。主要是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正在制定,部分资金延后下达。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00亿元,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为154.96亿元。
18.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5亿元,决算数为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如加上中央基建投资安排的35亿元,总额为100亿元。
19.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5亿元,决算数为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如加上中央基建投资安排的35亿元,总额为100亿元。
20.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0亿元,决算数为5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1.基建支出预算数为5070亿元,决算数为50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65亿元,基建支出为5072.65亿元。
三、特殊转移支付
特殊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050亿元,决算数为5992.15亿元,完成预算的99%。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疫情防控救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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