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决算的说明
Description of Transfer Payments in General Public Budget from Central Government to Local Governments
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3370亿元,决算数为82152.34亿元,完成预算的98.5%。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89.02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为82441.3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2021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5018.34亿元,决算数为74799.29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0.3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为74839.62亿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9087亿元,决算数为18929亿元,完成预算的99.2%。
2.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81.9亿元,决算数为88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数为3379亿元,决算数为3372.95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主要是执行中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4.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22.9亿元,决算数为22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027.16亿元,决算数为3027.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479.95亿元,决算数为479.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36.9亿元,决算数36.85亿元,完成预算的99.9%。
8.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4159.04亿元,决算数34258.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其中:
(1)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543.34亿元,决算数542.26亿元,完成预算的99.8%。
(2)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1.75亿元,决算数为52.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1769.6亿元,决算数为176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60.43亿元,决算数为650.97亿元,完成预算的98.6%。主要是加大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使用力度,相应减少当年支出。
(5)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98.4亿元,决算数为19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98.5亿元,决算数为29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7)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4.2亿元,决算数为6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8)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数为21.84亿元,决算数为21.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9)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数为276.91亿元,决算数为276.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0)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亿元,决算数为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1)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376.45亿元,决算数为376.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数为25.85亿元,决算数为25.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3)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1.95亿元,决算数为151.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4)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数为63.33亿元,决算数为63.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数为7.73亿元,决算数为7.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6)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58.78亿元,决算数为557.1亿元,完成预算的99.7%。
(17)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889.23亿元,决算数为8889.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473.21亿元,决算数为1473.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9)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数为130亿元,决算数为113.36亿元,完成预算的87.2%。主要是根据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求据实安排。
(20)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4.83亿元,决算数为14.8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数为588.32亿元,决算数为593.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主要是根据优抚对象补助政策据实安排。
(22)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44.84亿元,决算数为597.76亿元,完成预算的92.7%。主要是根据退役军人有关补助政策据实安排。
(23)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83.22亿元,决算数为398.41亿元,完成预算的82.4%。主要是根据军转干部人数和有关补助政策据实安排。
(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预算数为3733.99亿元,决算数为3587.65亿元,完成预算的96.1%。主要是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以及财政补助标准等因素据实安排。
(25)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86.09亿元,决算数为283.64亿元,完成预算的99.1%。
(2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53.94亿元,决算数为653.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7)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0.96亿元,决算数为90.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8)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132.95亿元,决算数为132.39亿元,完成预算的99.6%。主要是根据计划生育奖励家庭补助人数和补助标准据实安排。
(2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05.13亿元,决算数为304.83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0)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数为23.71亿元,决算数为23.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1)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02.3亿元,决算数为651.35亿元,完成预算的129.7%,主要是清算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
(32)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数为488.86亿元,决算数为477.7亿元,完成预算的97.7%。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3)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数为59.9亿元,决算数为73.56亿元,完成预算的122.8%。主要是根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情况,执行中加大了支持力度。
(3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550.5亿元,决算数为548.62亿元,完成预算的99.7%。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数为283.56亿元,决算数为305.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7.7%。主要是适当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36)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882.16亿元,决算数为2073.92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主要是执行中增加了对实际种粮农民的一次性补贴。
(37)目标价格补贴预算数为827亿元,决算数为767.77亿元,完成预算的92.8%。主要是部分农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目标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差距缩小,有关补助支出相应减少。
(38)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574.27亿元,决算数为574.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9)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8.27亿元,决算数为68.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0)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70.8亿元,决算数为77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1)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69.06亿元,决算数为368.66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4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数为78.4亿元,决算数为7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3)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数为179.81亿元,决算数为179.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4)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5亿元,决算数为71.26亿元,完成预算的95%。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45)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数为3115亿元,决算数为3260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主要是执行中增加对地方的补助。
(46)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00亿元,决算数为196.5亿元,完成预算的98.3%。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47)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93.04亿元,决算数为693.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8)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0亿元,决算数为2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9)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数为40亿元,决算数为4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0)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07亿元,决算数为701.57亿元,完成预算的99.2%。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5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00亿元,决算数为98.76亿元,完成预算的98.8%。
(52)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预算数为3.15亿元,决算数为2.57亿元,完成预算的81.6%。主要是根据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贴息需求据实安排。
(53)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及统还贷款项目预算数为26.48亿元,决算数为17.15亿元,完成预算的64.8%。主要是统借统还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支出需求减少。
9.税收返还及固定补助预算数为11520.43亿元,决算数11569.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
10.体制结算补助预算数为2224.06亿元,决算数为2020.02亿元,完成预算的90.8%。主要是结算事项减少。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0.33亿元,体制结算补助为2060.35亿元。
二、专项转移支付
2021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351.66亿元,决算数为7353.05亿元,完成预算的88%。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48.6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为7601.74亿元。其中:
1.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1.5亿元,决算数为2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2.2亿元,决算数为0.26亿元,完成预算的11.8%。主要是执行中收回一些以前年度资金,冲减当年支出。
3.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数为192.8亿元,决算数为192.12亿元,完成预算的99.6%。
4.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预算数为100亿元,决算数为1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2.22亿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为122.22亿元。
5.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275亿元,决算数为2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217亿元,决算数为2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7.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60.1亿元,决算数为22.69亿元,完成预算的37.8%。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8.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26.5亿元,决算数为126.33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9.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数为44亿元,决算数为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0.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数为36亿元,决算数为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1.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85.85亿元,决算数为285.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2.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数为630.21亿元,决算数为572.21亿元,完成预算的90.8%,主要是根据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实际数据实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26.43亿元,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为798.64亿元。
13.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91亿元,决算数为88.46亿元,完成预算的97.2%。主要是执行中收回一些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冲减当年支出。
1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65亿元,决算数为60.35亿元,完成预算的92.8%。主要是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核减部分地方预算规模。
15.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65.5亿元,决算数为6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6.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17亿元,决算数为113.09亿元,完成预算的96.7%。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17.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19亿元,决算数为1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8.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3亿元,决算数为70.27亿元,完成预算的75.6%。主要是有关政策正在研究完善,有关资金未予下达。
19.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00亿元,决算数为1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0.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00亿元,决算数为1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1.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5亿元,决算数为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2.基建支出预算数为5400亿元,决算数为4536.2亿元,完成预算的84%。主要是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执行中调剂增加中央本级基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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