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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202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2268.08亿元,其中:利润收入1722.89亿元,股利、股息收入540.19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55.37亿元,202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2623.4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为1723.4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预算数为90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2268.08亿元,比上年同口径执行数增加269.66亿元,增长13.5%。 

  1.利润收入1722.89亿元,增加201.22亿元,增长13.2%。国有全资企业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主要分为五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2022年上交收入548亿元,增加16.34亿元,增长3.1%;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2022年上交收入644.01亿元,增加117.7亿元,增长22.4%;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2022年上交收入415.09亿元,增加72.92亿元,增长21.3%;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央文化企业、中央部门所属企业,收取比例10%,2022年上交收入115.79亿元,增加10.38亿元,增长9.8%;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2.股利、股息收入540.19亿元,增加69.66亿元,增长14.8%。主要是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金融企业分红等数额增加。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亿元,减少0.51亿元。 

  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55.37亿元,202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623.45亿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优先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202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为1723.45亿元,比上年同口径执行数增加658.38亿元,增长61.8%。具体情况如下: 

  1.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690.62亿元,增加765.89亿元,增长82.8%。其中: 

  (1)补充社保基金支出100亿元。 

  (2)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04.76亿元,增加72.1亿元,增长220.8%。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金融企业改革性支出增加。 

  (3)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876.5亿元,增加212.31亿元,增长32%。其中: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427.11亿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优化产业布局、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文化产业升级与发展、政府投资基金注资等支出。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支出23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提升中央企业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等支出。生态环境保护支出20.2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加大污染防治等投入力度。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支出23.86亿元,主要用于保障粮食安全等支出。对外投资合作支出15亿元。金融企业资本性支出100亿元。 

  (4)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598.1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铁路运营。 

  (5)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3亿元,主要是预留机动经费。 

  2.中央对地方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数为32.83亿元,减少107.51亿元,下降76.6%,主要是“三供一业”移交补助地方清算资金减少。 

  202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900亿元,减少82亿元,下降8.4%。主要是2022年上年结转收入减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规模相应下降。 

  三、中央企业(不含金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说明 

  202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国资委监管企业97户、所属企业30户,教育部所属企业162户,科技部所属企业1户,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企业77户,民政部所属企业8户,司法部所属企业1户,财政部所属企业1户,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业31户,生态环境部所属企业7户,水利部所属企业16户,农业农村部所属企业4户,商务部所属企业1户,文化和旅游部所属企业22户,卫生健康委所属企业16户,应急部所属企业34户,广电总局所属企业15户,体育总局所属企业32户,粮食和储备局所属企业15户,林草局所属企业1户,民航局所属企业91户,文物局所属企业3户,矿山安全监察局所属企业62户,知识产权局所属企业9户,中央宣传部所属企业8户,中央网信办所属企业1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所属企业3户,中直管理局所属企业5户,中央对外联络部所属企业3户,共青团中央所属企业1户,中国文联所属企业8户,中国妇联所属企业5户,中国贸促会所属企业35户,全国老龄委所属企业5户,地质调查局所属企业14户,科技日报社所属企业4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企业7户,最高人民法院所属企业2户,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属企业1户,中国地震局所属企业46户,消防救援局所属企业8户,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115户,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共计1011户。与2021年统计情况相比,新增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企业90户,不再纳入编制范围的企业264户,主要是根据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有关要求,相关企业已注销或并入其他企业。 

  根据2021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快报,中央企业(不含金融,下同)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28610亿元,净利润 2122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40亿元。其中: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中央企业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28188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的98.5%;净利润20865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的9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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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