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
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97975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同口径,下同)增加14958.29亿元,增长18%。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720.7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为98695.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2022年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2138.92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608.23亿元,增长8.7%。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08.0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为82646.98亿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1179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150亿元,增长11.3%。主要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要求,较大幅度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财政经费保障能力。
2.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992.04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06.29亿元,增长12%。主要是落实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要求,增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财力保障。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数为3779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00亿元,增长11.8%。主要是加大对财政运行困难县的支持力度,支持基层做好“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
4.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32.9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0亿元,增长4.5%。主要是支持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转型和历史遗留矿业权退出。
5.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288.2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50.5亿元,增长8.2%。主要是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加快发展。
6.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506.14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4.1亿元,增长5%。主要是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适当加大对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
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37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8.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6969.04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323.33亿元,增长6.7%。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08.06亿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为37477.1亿元。其中:
(1)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568.05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3.44亿元,增长4.3%。主要是加大对地方政法、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支持力度。
(2)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2.73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61亿元,增长11.8%。主要是加大对地方监狱工作的支持力度。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1881.7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05.1亿元,增长5.9%。主要是调整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等政策,以及学生人数增长增支。
(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88.47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4.73亿元,增长5.3%。主要是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贴息等按学生人数和标准据实测算。
(5)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数为230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0亿元,增长15%。主要是支持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6)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00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7)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0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亿元,增长7.7%。主要是支持中西部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改善办学条件。
(8)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数为22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9)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数为302.57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5亿元,增长9%。主要是支持职业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建设。
(10)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11)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393.87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5亿元,增长4%。主要是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
(1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数为45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9亿元,增长73.1%。主要是加大对地方科技投入的支持引导力度。
(13)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4.9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亿元,增长1.3%。主要是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4)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数为63.83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25亿元,增长0.4%。主要是支持考古、革命文物保护以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1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数为8.26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5亿元,增长6.4%。主要是加大对新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投入。
(16)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17.58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1.68亿元,增长9.1%。主要是引导地方落实各项稳就业政策,支持重点群体稳岗就业。
(17)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0155.76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050.93亿元,增长11.5%。主要是2022年继续适度提高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根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数测算。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55.41亿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为10311.17亿元。
(1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46.83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70.62亿元,增长4.8%。主要是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低保、特困人员补助标准较上年有所提高。
(19)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数为150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6.13亿元,增长31.7%。主要是考虑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适当增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20)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36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44亿元,增长2.9%。主要是加大对残疾人群体的帮扶保障力度。
(2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31.39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7.21亿元,增长6.3%。主要是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22)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25.34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7.47亿元,增长4.6%。主要是按中央政策确定的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标准及人数安排相关经费。
(23)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59.77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0.26亿元,增长15.1%。主要是自主择业退役金支出增加以及新增逐月领取退役金制度增加支出。
(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预算数为3824.14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30.27亿元,增长6.4%。主要是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根据参保人数据实安排。
(25)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97.15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2.51亿元,增长4.4%。主要是综合考虑医疗费用增长情况,适当增加补助资金。
(2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97.91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1.56亿元,增长6.3%。主要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
(27)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1.15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28)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154.76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2.15亿元,增长16.7%。主要是根据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及享受政策人数等测算。
(2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51.87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5.04亿元,增长14.7%。主要是统筹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以及疾控体系改革等工作。
(30)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数为23.8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31)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92.3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9.59亿元,下降9.1%。主要是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以及补贴标准等因素测算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50亿元,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为742.3亿元。
(32)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数为494.74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5亿元,增长1.1%。主要是支持国家公园建设管理等。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7.65亿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为552.39亿元。
(33)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数为90.1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6.44亿元,增长22.3%。主要是加大对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工作的支持力度。
(3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553.15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2.61亿元,增长2.3%。主要是支持开展国土绿化等。
(3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数为416.39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98.12亿元,增长30.8%。主要是落实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地方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
(36)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数为2211.84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27.35亿元,增长6.1%。主要是加大对实际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
(37)目标价格补贴预算数为615.89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80.89亿元,下降22.7%。主要是根据大豆、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产品预计价格走势等因素测算。
(38)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603.21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3.27亿元,增长4%。主要是支持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39)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8.79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40)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864.98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82.18亿元,增长10.5%。主要是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
(41)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数为447.29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77亿元,增长20.8%。主要是支持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推广、东北黑土地保护、农膜回收利用等工作。
(4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数为78.4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43)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数为179.81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44)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1.35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45)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数为3498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05亿元,增长6.2%。主要是根据交通运输建设需求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45亿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为3643亿元。
(46)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00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47)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93.04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48)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0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49)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数为40.46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46亿元,增长1.2%。主要用于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50)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08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5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2.8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6.66亿元,下降36.9%。主要是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减少。
(52)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预算数为3.05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42亿元,增长16%。主要是根据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需求测算。
(53)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及统还贷款项目预算数为16.26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02亿元,下降5.9%。主要是2022年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及统还贷款项目贷款额度减少。
9.税收返还及固定补助预算数为11714.62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10.体制结算补助预算数为3440.98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307.57亿元,增长61.3%。主要是结算项目增加。
二、专项转移支付
2022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836.08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50.06亿元,增长4.7%。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12.6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为8048.72亿元。其中:
1.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1.52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2.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89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63亿元。主要是2021年收回以前年度资金导致上年执行数偏低。
3.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数为203.81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1亿元,增长5.7%。主要是支持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
4.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300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5亿元,增长9.1%。主要是积极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5.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237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0亿元,增长9.2%。主要是支持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6.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0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7.37亿元。主要是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气等开采补助资金增加。
7.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0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3.5亿元,增长18.6%。主要是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情况安排。
8.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数为44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9.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数为40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88亿元,增长10.7%。主要是加大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的支持。
10.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98.63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0亿元,增长3.5%。主要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对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相关示范试点等予以支持。
11.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数为443.95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44.85亿元,下降24.6%。主要是根据2022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预计情况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12.64亿元,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为556.59亿元。
1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07.07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7.49亿元,增长19.5%。主要是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1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67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54亿元,增长10.8%。主要是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4.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80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4.5亿元,增长22.1%。主要是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现代供应链建设等工作。
15.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18.16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22亿元,增长2.8%。主要是支持外经贸高质量发展。
16.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70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1亿元,增长42.9%。主要是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17.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10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9.46亿元,增长55.9%。主要是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支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8.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00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19.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00亿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20.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5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0亿元,增长13.3%。主要考虑东北地区改革负担重、收支矛盾突出,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21.基建支出预算数为4950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04.72亿元,增长6.6%。主要是加大对“三农”、创新驱动、生态环保、民生改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等领域的支持。
三、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
2022年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8000亿元,作为一次性支出,支持地方落实2022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保障重点民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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