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
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00625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同口径,下同)增加3480.25亿元,增长3.6%。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251.49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为101876.4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2023年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7125.71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131.48亿元,增长7.6%。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103.1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为88228.83亿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3649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211.85亿元,增长10.3%。主要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要求,较大幅度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财政经费保障能力。
2.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091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8.96亿元,增长10%。主要是落实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要求,增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财力保障。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数为4107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28亿元,增长8.7%。主要是加大对财政运行困难县的支持力度,支持基层做好“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
4.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32.9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5.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519.64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31.44亿元,增长7%。主要是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6.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556.14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0亿元,增长9.9%。主要是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适当加大对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
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37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8.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7860.37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25.45亿元,增长5.4%。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41.72亿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为38502.09亿元。其中:
(1)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578.05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亿元,增长1.8%。主要是加大对地方政法、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支持力度。
(2)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2.73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1918.34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6.64亿元,增长1.9%。主要是学生人数增长增支。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81.72亿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为2000.06亿元。
(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数为719.91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1.75亿元,增长4.6%。主要是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贴息等按学生人数和标准据实测算。
(5)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数为250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亿元,增长8.7%。主要是支持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6)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30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0亿元,增长10%。主要是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支持增加学位供给。
(7)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00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0亿元,增长42.9%。主要是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改善办学条件。
(8)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数为22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9)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数为312.57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亿元,增长3.3%。主要是支持职业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建设。
(10)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11)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403.87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亿元,增长2.5%。主要是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校高质量发展,支持地方高校“双一流”建设。
(1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数为65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亿元,增长44.4%。主要是加大对地方科技投入的支持引导力度。
(13)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4.9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14)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数为63.83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15)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数为8.26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16)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67.58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0亿元,增长8.1%。主要是支持地方落实各项稳就业政策,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17)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0736.98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59.35亿元,增长15.7%。主要是2023年继续适度提高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根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数测算。
(1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66.83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0亿元,下降3.1%。主要是根据全国救助量和救助水平等测算。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70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资金为1636.83亿元。
(19)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数为200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0.95亿元,增长83.4%。主要是近年自然灾害增多,适当增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20)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36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2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48.78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42亿元,增长3.2%。主要是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22)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50.35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6.49亿元,增长5.9%。主要是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人数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23)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63.85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99亿元,增长2.7%。主要是逐月领取退役金人数增加,退役金标准调整相应增加支出。
(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预算数为3891.71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86.95亿元,增长5%。主要是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根据参保人数测算安排。
(25)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96.51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2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25.7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1.2亿元,增长6%。主要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
(27)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1.15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28)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178.67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4.53亿元,增长15.9%。主要是根据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及享受政策人数等测算。
(2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81.87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0亿元,增长8.5%。主要是统筹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等工作。
(30)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数为23.8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31)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481.3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07.43亿元,下降30.1%。主要是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以及补贴标准等因素测算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50亿元,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为631.3亿元。
(32)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数为527.54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34亿元,增长1.6%。主要是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33)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500.9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55亿元,增长2.4%。主要是支持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及油茶发展等。
(3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数为459.11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7.53亿元,增长11.5%。主要是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支持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
(35)目标价格补贴预算数为895.08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9.99亿元,增长30.7%。主要是根据大豆、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产品预计价格走势等因素测算。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90亿元,目标价格补贴为985.08亿元。
(36)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数为105.48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8.54亿元,增长124.7%。主要是支持小麦“一喷三防”、集中育秧中心建设、扩种油菜、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
(37)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502.32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5亿元,增长5.2%。主要是支持农机购置与应用、种业发展、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等。
(38)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数为292.5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46亿元,增长1.9%。
(39)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数为231.96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亿元,增长8.9%。主要是支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40)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数为2245.32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亿元,下降0.6%。
(41)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数为189.8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1.73亿元,下降18%。主要是2022年执行数中包含一次性动用中央预备费增加抗旱救灾资金。
(42)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618.21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5亿元,增长2.5%。主要是加大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力度。
(4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数为78.4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44)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数为189.81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亿元,增长5.6%。主要是支持地方政府增加粮食储备。
(45)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数为3205.02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41.28亿元,下降9.6%。主要是根据交通运输建设需求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00亿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为3405.02亿元。
(46)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00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47)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93.04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48)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0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49)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数为40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46亿元,下降1.1%。
(50)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08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5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1.6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2亿元,下降1.9%。主要是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需求减少。
(52)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预算数为9.33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94亿元,增长290.4%。主要是根据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需求测算。
(53)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0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0亿元,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为100亿元。
(54)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及统还贷款项目预算数为22.05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66亿元,增长134.8%。主要是2023年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及统还贷款项目贷款额度增加。
9.税收返还及固定补助预算数为11353.2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89.69亿元,下降4.9%。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90.4亿元,税收返还及固定补助为11443.6亿元。
10.体制结算补助预算数为4719.46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875.47亿元,增长65.9%。主要是结算项目增加。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371亿元,体制结算补助为5090.46亿元。
二、专项转移支付
2023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499.29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82.26亿元,增长11.6%。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48.3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为8647.66亿元。其中:
1.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1.52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2.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2.14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1亿元,增长157.8%。主要是2022年收回以前年度资金导致上年执行数偏低。
3.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数为208.8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01亿元,增长2.5%。主要是支持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
4.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330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5.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257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亿元,增长8.4%。主要是支持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6.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6.72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6.21亿元,下降25.5%。主要是页岩气、煤层气等开采补助的以前年度清算资金减少。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9.61亿元,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为146.33亿元。
7.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0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8.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数为44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9.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数为40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10.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98.63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11.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数为469.99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27.23亿元,增长93.6%。主要是根据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预计情况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78.76亿元,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为548.75亿元。
1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07.33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1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5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42亿元,增长12.6%。主要是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14.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75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亿元,下降6.2%。主要是部分政策收尾退坡。
15.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28.16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12亿元,增长8.6%。主要是支持外经贸高质量发展。
16.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数为172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亿元,增长1.2%。主要是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力度。
17.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0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51亿元,增长30.9%。主要是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支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8.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20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亿元,增长20%。主要是支持雄安新区推进重要项目建设。
19.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00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0亿元,增长100%。主要是支持海南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
20.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5亿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21.基建支出预算数为5330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97.5亿元,增长8.1%。主要是加大对“三农”、创新驱动、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领域的支持。
三、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
2023年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5000亿元,主要用于清算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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