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决算的说明
Description of Transfer Payments in General Public Budget from Central Government to Local Governments
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00625亿元,调整预算数为105625亿元,决算数为102836.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4%,主要是执行中上划增加中央本级预算内投资以及据实结算支出低于预算。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824.67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为103660.9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2023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7125.71亿元,决算数为85036.91亿元,完成预算的97.6%。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76.4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为85713.38亿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3649亿元,决算数为236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091亿元,决算数为10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数为4107亿元,决算数为41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32.9亿元,决算数为23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519.64亿元,决算数为3517.64亿元,完成预算的99.9%。
6.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556.14亿元,决算数为556.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37亿元,决算数为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8.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7860.37亿元,决算数36794.04亿元,完成预算的97.2%。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320.89亿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为37114.93亿元。
(1)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578.05亿元,决算数578.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2.73亿元,决算数为62.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1918.34亿元,决算数为1918.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数为719.91亿元,决算数为717.18亿元,完成预算的99.6%。
(5)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数为250亿元,决算数为25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30亿元,决算数为33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7)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00亿元,决算数为1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8)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数为22亿元,决算数为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9)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数为312.57亿元,决算数为312.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0)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亿元,决算数为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1)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403.87亿元,决算数为403.8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数为65亿元,决算数为40.5亿元,完成预算的62.3%。
(13)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4.9亿元,决算数为15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4)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数为63.83亿元,决算数为63.8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5)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数为8.26亿元,决算数为8.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6)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67.58亿元,决算数为667.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7)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0736.98亿元,决算数为10092.52亿元,完成预算的94%。主要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养老金调整政策以及当年实际补助人数等因素据实下达。
(1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66.83亿元,决算数为1566.8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04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为1568.87亿元。
(19)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数为200亿元,决算数为121.75亿元,完成预算的60.9%。主要是根据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求据实安排。
(20)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36亿元,决算数为15.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48.78亿元,决算数为65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主要是根据优抚对象人数和有关补助政策据实安排。
(22)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50.35亿元,决算数为646.69亿元,完成预算的99.4%。主要是根据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等人数和有关补助政策据实安排。
(23)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63.85亿元,决算数为512.7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主要是根据军队转业干部人数和有关补助政策据实安排。
(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预算数为3891.71亿元,决算数为3839.88亿元,完成预算的98.7%。主要是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以及财政补助标准等因素据实安排。
(25)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96.51亿元,决算数为296.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25.7亿元,决算数为725.09亿元,完成预算的99.9%。
(27)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1.15亿元,决算数为91.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8)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178.67亿元,决算数为178.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81.87亿元,决算数为381.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0)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数为23.8亿元,决算数为2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1)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481.3亿元,决算数为381.3亿元,完成预算的79.2%。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8.01亿元,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为399.31亿元。
(32)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数为527.54亿元,决算数为527.11亿元,完成预算的99.9%。
(33)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500.9亿元,决算数为500.12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4.84亿元,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为554.96亿元。
(3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数为459.11亿元,决算数为459.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5)目标价格补贴预算数为895.08亿元,决算数为894.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90亿元,目标价格补贴为984.84亿元。
(36)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数为105.48亿元,决算数为105.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7)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502.32亿元,决算数为497.48亿元,完成预算的99%。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支出。
(38)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数为292.5亿元,决算数为288.15亿元,完成预算的98.5%。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支出。
(39)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数为231.96亿元,决算数为231.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0)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数为2245.32亿元,决算数为2092.34亿元,完成预算的93.2%。
(41)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数为189.8亿元,决算数为153.12亿元,完成预算的80.7%。主要是根据灾害实际发生情况安排。
(42)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618.21亿元,决算数为618.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数为78.4亿元,决算数为7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4)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数为189.81亿元,决算数为188.88亿元,完成预算的99.5%。
(45)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数为3205.02亿元,决算数为32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06亿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为3311亿元。
(46)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00亿元,决算数为2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7)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93.04亿元,决算数为693.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8)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0亿元,决算数为2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9)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数为40亿元,决算数为4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0)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08亿元,决算数为70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1.6亿元,决算数为6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2)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预算数为9.33亿元,决算数为7.89亿元,完成预算的84.6%。主要是根据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贴息需求据实安排。
(53)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0亿元,决算数为50亿元。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0亿元,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为100亿元。
(54)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及统还贷款项目预算数为22.05亿元,决算数为8.92亿元,完成预算的40.5%。主要是外国政府贷款统借统还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支出需求减少。
9.税收返还及固定补助预算数为11353.2亿元,决算数11309.48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89.11亿元,税收返还及固定补助为11398.59亿元。
10.体制结算补助预算数为4719.46亿元,决算数为3742.71亿元,完成预算的79.3%。主要是结算事项减少。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64.37亿元,体制结算补助为4007.08亿元。
此外,通过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2.1亿元。
二、专项转移支付
2023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499.29亿元,决算数为8040.67亿元,完成预算的94.6%。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48.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为8188.87亿元。其中:
1.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1.52亿元,决算数为21.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2.14亿元,决算数为1.54亿元,完成预算的72%。主要是执行中收回以前年度资金,冲减当年支出。
3.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数为208.8亿元,决算数为20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330亿元,决算数为33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257亿元,决算数为2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6.72亿元,决算数为54.46亿元,完成预算的71%。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支出。
7.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50亿元,决算数为15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8.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数为44亿元,决算数为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9.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数为40亿元,决算数为4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0.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98.63亿元,决算数为298.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1.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数为469.99亿元,决算数为469.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48.2亿元,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为618.19亿元。
1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07.33亿元,决算数为107.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5亿元,决算数为74.82亿元,完成预算的99.8%。
14.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75亿元,决算数为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5.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28.16亿元,决算数为128.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6.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数为172亿元,决算数为1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7.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0亿元,决算数为50.34亿元,完成预算的71.9%。
18.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20亿元,决算数为12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9.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00亿元,决算数为2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0.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5亿元,决算数为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5亿元,决算数为0。主要是2023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补助支出仍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2.基建支出预算数为5330亿元,决算数为5000亿元,完成预算的93.8%。主要是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支出。
此外,由于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预算执行中部分中央本级支出调整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15.4亿元。
三、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
2023年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5000亿元,决算数为4758.74亿元,完成预算的95.2%,主要是根据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据实结算对地方补助资金。
四、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补助资金
2023年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补助资金调整预算数为5000亿元,决算数为500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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