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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202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2250.2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4.2亿元,202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2304.4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为1404.4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预算数为90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2250.29亿元,比上年同口径执行数减少1.76亿元,下降0.1%。 

  1.利润收入2105.38亿元,增加3.61亿元,增长0.2%。其中,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主要分为五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2025年上交收入590亿元,增长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2025年上交收入1065.29亿元,增长2.1%;第三类为有色及黑色冶金采掘、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2025年上交收入344.31亿元,下降1.8%;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央文化企业、中央部门所属企业,收取比例10%,2025年上交收入95.78亿元,下降20.9%;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此外,金融企业利润收入10亿元。 

  2.股息红利收入144.91亿元,减少4.16亿元,下降2.8%。 

  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4.2亿元,202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304.49亿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优先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202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为1404.49亿元,比上年同口径执行数减少150.71亿元,下降9.7%。具体情况如下: 

  1.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370.63亿元,减少144.4亿元,下降9.5%。其中: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充社保基金支出0.38亿元。 

  (2)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53.9亿元,减少10.93亿元,下降16.9%。主要是金融企业改革性支出减少。 

  (3)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85.98亿元,减少24.44亿元,下降4%。其中: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113.18亿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优化产业布局等支出。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支出35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提升中央企业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等支出。生态环境保护支出1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污染防治等支出。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0.8亿元,主要是政府投资基金注资等。 

  (4)国有企业公益性补贴723.37亿元,减少4.67亿元,下降0.6%,主要用于保障铁路运营等支出。 

  (5)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亿元,减少104.74亿元,下降93.7%,主要是根据政策调整,不再安排有关支出。 

  2.中央对地方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数为33.86亿元,减少6.31亿元,下降15.7%,主要是支持解决地方政府接收中央企业独立工矿区等办社会职能运营困难的补助政策到期取消。 

  202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900亿元,增加150亿元,增长20%。 

  三、中央企业(不含金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说明 

  纳入202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企业包括:国资委监管企业98户、国资委所属企业144户,教育部所属企业149户,科技部所属企业8户,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企业100户,民政部所属企业16户,财政部所属企业7户,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业39户,交通运输部所属企业102户,生态环境部所属企业20户,水利部所属企业56户,农业农村部所属企业21户,商务部所属企业16户,文化和旅游部所属企业48户,卫生健康委所属企业90户,应急管理部所属企业54户,广电总局所属企业15户,体育总局所属企业32户,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企业70户,民航局所属企业99户,国家文物局所属企业8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所属企业60户,知识产权局所属企业8户,中央宣传部所属企业19户,中央网信办所属企业2户,共青团中央所属企业1户,中国文联所属企业11户,全国妇联所属企业3户,中国贸促会所属企业29户,老龄协会所属企业5户,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企业19户,科技日报社所属企业3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企业8户,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所属企业2户,最高人民法院所属企业2户,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属企业1户,中国地震局所属企业38户,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企业15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所属企业2户,国家税务总局所属企业56户,海关总署所属企业231户,市场监管总局所属企业24户,国家药监局所属企业2户,国家信访局所属企业1户,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3户,能源局所属企业3户,光明日报社所属企业3户,中国工程院所属企业1户,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企业9户,中国外文局所属企业25户,中国作协所属企业1户,中国气象局所属企业63户,国家疾控局所属企业1户,中国残联所属企业8户,中医药局所属企业1户,中科院所属企业92户,国家林草局所属企业36户,国防科工局所属企业8户,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所属企业1户,其他有关单位所属企36户,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114户,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共计2143户,比上年减少91户,主要是部门所属企业合并注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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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