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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2021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答记者问

  

       325日,2021年中央部门预算集中向社会公开。就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近年来我国预算公开总体进展如何?

  答:预算公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将规范透明作为预算制度的基本要求。2019年修订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等作出明确规定,2020年修订施行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对预算公开提出进一步要求。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积极完善预算公开制度,大力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充分发挥预算公开透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推动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一方面,不断加强顶层设计。修订施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建立预算公开的基本制度;报请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明确预算公开主要任务、具体要求等,基本确立预决算公开制度框架。另一方面,有序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大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规范中央部门预决算公开,指导中央部门依法依规公开部门预决算,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在财政部门户网站搭建中央部门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展示中央部门预决算信息。同时,积极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2021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对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总体要求:

  一是依法依规公开。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等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算。

  二是改进公开工作。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依法履行公开主体责任,改进工作方法,规范工作流程,提高预算透明度。

  三是聚焦社会关切。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大预算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扩大项目公开数量、细化公开内容、推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主动将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项目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请介绍2021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基本情况。

  答:2021年中央部门公开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等9张报表,全面、真实反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除涉密信息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其中的基本支出公开到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各部门在公开上述预算报表的同时,还对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管理、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项目等情况予以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为使公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各部门的部门预算除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外,继续在财政部门户网站设立的“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展示。

  四、2021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有什么新变化?

  答:2020年相比,2021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有以下变化:

  一是继续公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情况。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各级政府都要节用为民、坚持过紧日子,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生机盎然。为全面反映中央部门严格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要求情况,今年中央部门在公开预算时,继续公开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情况。

  二是加大项目支出预算公开力度。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重要部分。推进项目支出预算公开,有利于督促各部门改进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中央部门在公开预算时,继续对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项目等情况进行说明。公开的项目内容包含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方案、实施周期、年度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等。

  三是继续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有关要求,今年中央部门预算安排突出绩效导向,深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时,除涉密部门及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至少公开一个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其中,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项目的中央部门,公开提交审议项目的文本和绩效目标表。

  四是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根据2020年修订施行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各部门预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的规定,今年部分部门公开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内容。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根据2020年修订施行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规定,今年在做好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同时,要求中央部门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单位预算。

  五、近几年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范围不断扩大,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大力推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基本实现了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绩效目标公开工作也取得显著进展。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范围逐年扩大,2017年部分中央部门随同部门预算首次公开了10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到2020年公开数量已增加到109个。2021年,中央部门在公开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项目绩效目标表的基础上,增加选取有代表性的项目绩效目标表进行公开。

  通过公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敞开了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履职的“窗口”,清晰展现了财政资金的“任务单、时间表、效果图”,使公众能更直接地看到财政资金安排在哪里、预期使用效果如何。同时,也有利于督促部门落实绩效责任、提高效率意识,促进资金使用单位加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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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