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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9220号建议的答复

财预函〔2020〕99号

彭唱英等9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对国家生态发展区的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逐年提高的长效机制,逐步提高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标准

  长期以来,中央财政高度重视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相关转移支付办法、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初步建立了多方位、多层次的生态补偿体系。一是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为提高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地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通过明显提高转移支付系数、加计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支出等方式,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区域支持力度。2020年,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下达广东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2.56亿元。二是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支持各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地方政府由于生态环境治理、减少污染、控制排放等削减工业项目和限制开发形成的财政减收增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标准收支缺口自动放大,享受的转移支付规模也将相应增加,从而形成对这些地区的自动补偿。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广东省均衡性转移支付114.4亿元,同比增长11.5%,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和均衡性转移支付均属于财力性补助,中央财政切块下达到省级,由省级财政结合本省实际统筹安排使用,相关生态补偿标准也宜由省级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三是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给予支持。主要是通过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等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加大对各生态要素和重点地区的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力度。

  二、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工作,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是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不断加大奖励力度。2020年,安排广东省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3940万元,较上年增加1795万元,增长14.8%,高于全国奖励资金增幅0.3个百分点。其中,安排广东省五华县奖励资金798万元,较上年增加28万元。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完善有关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同时,督促指导广东省加快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办法,均衡省以下财力分布,进一步加大对包括梅州、河源等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416

  财  政  部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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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