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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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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9647号建议的答复

财预函〔2020〕76号

李杰云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特别国债分配倾斜支持广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项债券额度对中西部地区加大倾斜支持问题

  根据预算法(2014年修订)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为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新增限额分配一直体现正向激励原则,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的地区多安排,财政实力弱、举债空间小、债务风险高的地区少安排。对于中西部等欠发达、财力薄弱地区,中央财政主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予以支持。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增加中西部地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规模。2017-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中西部地区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占全国规模的比例分别为51%、55%、55%、57%,占比持续稳定提升。

  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特别国债加大对广西的倾斜力度问题

  自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每年大幅增加广西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规模。2015-2019年,经国务院批准,分别下达广西新增债券额度178亿元、341亿元、507亿元、663亿元、896亿元,年均增长50%,与同期全国平均增幅大致相当。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广西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37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3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86亿元,三项合计1400亿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西自治区的支持。下一步,分配以后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时,我们将认真考虑代表建议,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对广西倾斜力度,支持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433

  财  政  部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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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