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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1144号建议的答复

财预函〔2020〕63号

支月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湘鄂赣苏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区曾为中国革命做出过重大贡献。受历史、自然等因素制约,大多数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财政经济实力比较薄弱,公共服务水平不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推进老区脱贫攻坚工作。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湘鄂赣三省老区发展。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三省均衡性转移支付2379亿元,增长9.9%,支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82亿元,增长10.3%,支持县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2020年,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很大的背景下,中央财政继续对三省加大支持力度,下达三省均衡性转移支付2575亿元,增长10.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17亿元,增长9.2%。

  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老区人民的关怀,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中央财政专门设立革命老区转移支付,2019年和2020年分别下达三省40.6亿元和46.3亿元,增长18.9%和13.9%,远高于全国平均增幅,进一步体现了中央财政对三省老区的积极倾斜与支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决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关于“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立,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的规定,中央财政不宜再重复设立针对老区的专项转移支付。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渠道,加大对湘鄂赣三省老区的支持力度,同时指导督促三省统筹中央补助和自有财力,对原湘鄂赣苏区相关地区予以倾斜,支持相关县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463

                                      财 政 部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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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