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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2252号建议的答复

财预函〔2020〕113号

张岩松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基层财政运行困难加大保基层运转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受疫情影响,今年基层“三保”压力很大。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财政部把保基层“三保”作为今年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通过采取新增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大力压减中央本级支出等措施,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达到83915亿元,比上年增加9500亿元、增长12.8%,增量和增幅都是近年来最高的,并重点向云南等中西部和困难地区倾斜。其中,专门安排特殊转移支付6050亿元,支持地方财政应对疫情影响弥补减收增支和兜住县级“三保”底线;正常转移支付中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幅均达10%,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增幅达12.4%。同时,中央财政还采取了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和创新体制机制等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准支持地方提高“三保”保障能力,压实各地“三保”保障责任,兜实兜牢“三保”底线:

  一是调整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方式,对减收增支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发挥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目前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采用因素法分配,按照税基、税率、总人口、面积、温度、海拔等因素,分别测算各地标准财政收入、标准财政支出,对标准财政收入难以满足标准财政支出需要、存在标准收支缺口的地区予以补助,并根据标准收支缺口、转移支付系数测算具体额度。其中,在测算标准支出时已经考虑了脱贫攻坚和少数民族等因素,加大了对有关地区的支持力度。2020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办法,考虑新冠疫情和减税降费影响,加大对云南的支持力度。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云南省均衡性转移支付638.9亿元,同比增长12.8%。

  二是强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保基本”的原则,围绕国家统一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社保、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每年调整完善县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需求的测算范围和标准,支持指导地方做好县级“三保”工作。具体测算时以县级“三保”支出需求为基础,增加考虑减税降费和疫情影响因素,结合各地财政困难程度、省级财政调控县级财力努力程度等进行分配。县级“三保”支出需求越大,财政越困难,省级财政均衡县级财力越努力,中央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越多,既实现了对财政困难的云南等西部省份的精准支持,也引导各省将财力向基层财政困难地区倾斜。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云南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54.1亿元,同比增长10.7%。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云南等老少边穷地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民族自治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共同繁荣。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云南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318.7亿元,同比增长16%。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云南省等西部财政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全面落实各地“三保”保障责任,支持各地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牢牢兜住“三保”底线。同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管理体制,中央财政也将督促云南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和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统筹中央补助和自有财力,继续向基层困难地区倾斜,支持基层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确保基层政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民生改善,促进县级经济发展,增强县级自身发展能力。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464

                                    财 政 部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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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