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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6108号建议的答复

财预函〔2020〕18号

范永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和旅游地区“三保”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受疫情影响,今年基层“三保”压力很大。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财政部把保基层“三保”作为今年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通过采取新增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大力压减中央本级支出等措施,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达到83915亿元,比上年增加9500亿元、增长12.8%,增量和增幅都是近年来最高的,并重点向中西部和困难地区倾斜。其中,专门安排特殊转移支付6050亿元,支持地方财政应对疫情影响弥补减收增支和兜住县级“三保”底线;正常转移支付中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幅均达10%,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增幅达12.4%。同时,中央财政还采取了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和创新体制机制等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准支持地方提高“三保”保障能力,压实各地“三保”保障责任,兜实兜牢“三保”底线:

  一是调整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方式,对减收增支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发挥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目前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采用因素法分配,按照税基、税率、总人口、面积、温度、海拔等因素,分别测算各地标准财政收入、标准财政支出,对标准财政收入难以满足标准财政支出需要、存在标准收支缺口的地区予以补助,并根据标准收支缺口、转移支付系数测算具体额度。其中,在测算标准支出时已经考虑了脱贫攻坚和少数民族等因素,加大了对有关地区的支持力度。2020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办法,考虑新冠疫情和减税降费影响,加大对云南的支持力度。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云南省均衡性转移支付638.9亿元,同比增长12.8%,增幅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强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保基本”的原则,围绕国家统一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社保、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着力支持县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具体测算时以县级“三保”支出需求为基础,并将各地脱贫攻坚支出纳入保基本民生支出需求范围,结合各地财政困难程度、省级财政调控县级财力努力程度等进行分配。县级“三保”支出需求越大,财政越困难,省级财政均衡县级财力越努力,中央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越多,既实现了对财政困难、贫困人口较多的云南等西部省份的精准支持,也引导各省将财力向基层财政困难地区倾斜。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云南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54.1亿元,比2019年增长10.7%,高于全国平均增幅。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支持和推动地方“三保”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积极推动各级财政成立“三保”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研究“三保”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增强基层“三保”能力;建立新增财政资金特殊转移支付机制,通过创新机制更好推动地方落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的任务,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严肃财经纪律,督促省级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做得好的地方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措施,对违法违规挪用“三保”资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处理到人。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云南省等西部财政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全面落实各地“三保”保障责任,支持各地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牢牢兜住“三保”底线。同时,按照当前下管一级的财政管理体制,中央财政也将督促云南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和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统筹中央补助和自有财力,继续向丽江市等贫困地区和旅游地区倾斜,支持基层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确保基层政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民生改善。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464

                                     财 政 部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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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