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468号建议的答复
财预函〔2022〕59号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部分项目重点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分配专项债券额度充分考虑各地财政实力、债务风险、项目需求等因素。云南省后发优势突出,项目储备较多,一直是支持的重点。2022年,经国务院批准,下达云南省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787亿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省级政府确定。鹤庆县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可按程序向云南省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965
财 政 部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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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