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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979号(财税金融261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预函〔202285

莫天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政府债券使用效率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债券资金使用集中度和完善发行交易机制

  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指导各地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项目以及纳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重点项目,额度分配优先向中央和省级重点项目多的省份倾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对重大规划和战略的支撑作用,坚决不“撒胡椒面”,不断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二是财政部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要求地方统筹考虑项目期限、融资成本、到期债务分布、投资者需求等因素科学设计债券期限;积极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债券发行;通过商业银行柜台、香港和澳门债券市场等渠道吸引境内外个人和机构投资者认购,推动债券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机制,要求地方及时披露专项债券项目情况、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第三方评估意见等,充分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

  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机制,指导地方规范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持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建立项目库和提前做好项目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地方认真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一是明确投向领域,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含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二是加强分工协作,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指导地方政府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加快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开工前准备工作,将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三是加强审核把关,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明确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细化使用要求对地方上报的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分批次进行审核把关,重点从投向领域以及项目成熟度、合规性、融资收益是否平衡等角度进行审核。

  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地方不断加强项目储备与统筹衔接,持续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能。

  三、关于健全政府债券监督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落实绩效管理。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通过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倒逼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强管理,强化自我约束,努力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常态化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核查,覆盖全部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对发现的违规问题采取处理处罚措施,强化对违规行为的硬性约束。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指导督促地方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相关预决算以及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及重大事项等信息公开,提高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以信息公开强化外部约束,促进规范管理。四是全面推广穿透式监测。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及时掌握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夯实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基础。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加强和完善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形成一条主体明确、层层负责、有效追责的责任传导链条,为地方合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提供制度保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2587

  财  政  部                             

20228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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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