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预算司

当前位置:首页>“两会”建议提案复文公开>2022年“两会”建议提案复文公开>2022政协委员提案复文公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238号(资源环境类261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预函〔2022〕73号 

颜明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汉江上游地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汉江上游地区的转移支付倾斜力度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解决我国北方地区缺水、优化水资源配置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为做好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实的财力保障,财政部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不断加大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的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一是2008年,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优先将汉中市在内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相关县(市)全部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增强相关县(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引导相关县(市)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二是2011年,将相关县(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缺口等作为特殊支出纳入转移支付测算,进一步加大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转移支付力度。三是2020年,考虑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实际贡献、因水源保护经济发展受限等因素,单独安排7.79亿元用于提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相关县(市)转移支付补助系数,2022年又增加安排10亿元,再次加大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支持力度。按照《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相关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已合计下达陕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6.7亿元,同比增长15.6%,高于全国平均增幅。

此外,中央财政还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对地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给予支持。均衡性转移支付通过测算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对存在收支缺口的地区予以补助,具有内在的“自动补偿机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地方因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等形成的减收增支,会自动放大其标准收支缺口,相应增加获得的补助规模,形成自动补偿。2022年,中央财政已下达陕西省均衡性转移支付785.97亿元,较上年增加55.65亿元。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均属于财力性转移支付,由中央财政下达到省,陕西省可统筹用于支持汉江上游地区开展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逐步增加相关转移支付规模,继续完善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生态保护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地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指导省级财政部门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办法,合理优化省以下财力配置格局,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财力支持,引导基层政府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二、关于建立水源地生态补偿专项资金

目前,财政部已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并通过多个资金渠道持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解决生态保护、水质治理等问题。同时,为促进水源地生态保护和建设使用,国家已经设立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复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等多项收费基金项目,地方可统筹利用已有政策和资金解决水源地生态补偿和环境保护问题。考虑到《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新设专项,不宜再新设专项补助资金,财政部将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三、关于建立健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稳步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2016年,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928号),明确了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加快建立“相互监督、联防共治”的流域治理新机制。此外,发展改革委根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指导推动天津市加大对陕西省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支持水源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截至目前,天津市已安排陕西省水源区对口协作资金25.2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产业转型、民生保障、经贸交流等各类项目410个,有效促进了陕西省水源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保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有关要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以地方为主,财政部给予支持。地方政府具有掌握复杂信息的优势,建议陕西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以及借鉴成功经验,与上下游省份加强沟通协商,研究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灵活选择补偿方式,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建立起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后,财政部将积极研究相关支持政策。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144

    

                                  财  政  部

2022年725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