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828号建议的答复
财预函〔2023〕53号
房奕玲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中央直达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政策制定和资金分配方面积极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一、关于加大中央直达资金支持力度,扩大中央对民族地区直达资金范围
2020年起,中央财政创新设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转移支付管理的重大创新。设立之初,主要是为了应对疫情冲击,将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1.7万亿元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2021年起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资金范围由新增资金调整为存量资金,规模达到2.8万亿元,基本实现了中央民生补助资金的全覆盖。2022年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纳入直达范围,规模达到4.1万亿元。
目前,涉及民生的转移支付均已纳入直达资金范围,通过全覆盖、全链条监控,有力保障了这些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精准落实到受益群众和企业。在此基础上,一些列入直达资金范围的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中央财政在分配时加大对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民族地区财政保障能力。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优化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完善转移支付分配方式,将更多资金投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财力相对较弱的民族地区,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二、关于免除或降低少数民族地区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
近年来,结合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中央财政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已经对地方配套问题做了明确。一是预算法第十六条规定,“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但是,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由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除外”。二是《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属于中央的财政事权,应当由中央财政安排经费,中央各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三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要求以及共同事权地方应承担部分外,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出台要求下级配套或以达标比、考核评估等名目变相配套的政策。
按照上述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在分配项目资金时,对属于中央事权的建设项目,由中央全额安排,不要求地方配套投资;对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建设项目,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承担支出责任。在此基础上,对民族地区给予倾斜支持,需要民族地区承担的,适当降低地方出资比例,特定财政困难县确实无力负担的,免除地方资金要求。例如在安排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安全饮水、流域治理、林业重点工程等公益性建设项目时,一律取消县以下和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地州级资金要求。
下一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将结合推动特殊类型地区发展工作,在项目资金安排方面对代表所提意见予以统筹考虑,力争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使民族地区投资更加符合当地实际。
三、关于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加大中央直达资金支持力度
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23年,进一步加大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中央直达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教育方面,安排学生资助补助经费719.91亿元,增长4.6%;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30亿元,增长10%。医疗方面,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3891.71亿元,增长5%;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81.87亿元,增长8.5%。养老方面,安排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10736.98亿元,增长15.7%。就业方面,安排就业补助资金667.58亿元,增长8.1%。
在此基础上,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各项民生政策在民族地区落实到位,中央财政在安排其他转移支付时,也对民族地区给予倾斜支持。一是2000年起设立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并逐年加大资金投入,2023年安排预算1196亿元,比上年增长8%。二是在分配有关转移支付时增加特殊因素,给予民族地区倾斜照顾。如均衡性转移支付,在测算时积极考虑民族地区特殊因素及支出成本差异,增加对民族地区补助力度。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转移支付分配,向民族地区倾斜,缓解民族地区支出压力,增强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3998
财 政 部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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