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315号建议的答复
财预函〔2023〕101号
山西代表团:
你团提出的关于增加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充分考虑各地财力情况、债务风险、重大项目需求等情况。2023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下达山西省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603亿元,较上年增加20亿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考虑贵团的建议,在测算分配以后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时,将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结合山西省财力状况、债务风险等情况,对山西省债券需求积极予以研究。
感谢你团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2587
财 政 部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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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