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的说明
A Description of Tax Rebates and Transfer Payments in General Public Budget from Central Government to Local Governments
2017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5650亿元,决算数为65051.78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753.1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为65804.8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7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5030.49亿元,决算数为35145.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96.6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为35642.28亿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2308.83亿元,决算数为22381.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350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为22731.59亿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小口径)预算数为12409.23亿元,决算数为124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27亿元,决算数为6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416.15亿元,决算数为416.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数为2238.9亿元,决算数为223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92.9亿元,决算数为19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1431.99亿元,决算数为1426.26亿元,完成预算的99.6%。主要是地方动用了以前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结转结余。
(7)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13.6亿元,决算数为31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8)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29.94亿元,决算数为29.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9)固定数额补助预算数为4649.12亿元,决算数为4727.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主要是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助增加。
2.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832.9亿元,决算数为184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主要是增加对边境地区的转移支付。
3.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70亿元,决算数为693.04亿元,完成预算的90%。主要是根据成品油税费改革政策扣回以前年度超拨资金。
4.体制结算补助预算数为1448.01亿元,决算数为1410.41亿元,完成预算的97.4%。主要是结算事项减少。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6.69亿元,体制结算补助为1457.1亿元。
5.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预算数为446.36亿元,决算数为446.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666.17亿元,决算数为585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主要是根据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有关政策据实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00亿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为5958.8亿元。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558.22亿元,决算数为2512.57亿元,完成预算的98.2%。主要是据实结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较预计数减少。
二、专项转移支付
2017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1481.51亿元,决算数为21883.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56.4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为22139.77亿元。
1.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41.25亿元,决算数为41.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49亿元,决算数为1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55.5亿元,决算数为35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9.7亿元,决算数为45.44亿元,完成预算的114.5%。主要是贯彻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增加对地方的补助。
5.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数为19.85亿元,决算数为19.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77.3亿元,决算数为17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7.特殊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1亿元,决算数为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8.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数为390.07亿元,决算数为392.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主要是根据学生资助补助标准及享受政策的学生人数等据实安排。
9.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340.75亿元,决算数为340.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0.中央财政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2.74亿元,决算数为12.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1.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29.07亿元,决算数为129.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2.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数为49.95亿元,决算数为49.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数为6.61亿元,决算数为6.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4.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26.68亿元,决算数为32.56亿元,完成预算的122%。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中央本级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15.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326.63亿元,决算数为1326.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6.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数为438.78亿元,决算数为438.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7.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09.33亿元,决算数为404.24亿元,完成预算的98.8%。主要是根据优抚对象补助政策据实安排。
18.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0亿元,决算数为79.16亿元,完成预算的88%。主要是根据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求据实安排。
19.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数为397.71亿元,决算数为397.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1.3亿元,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为449.01亿元。
20.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2.75亿元,决算数为12.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1.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29.21亿元,决算数为129.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35.6亿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为164.81亿元。
22.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87.25亿元,决算数为587.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0.96亿元,决算数为90.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4.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74.61亿元,决算数为74.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5.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数为23.72亿元,决算数为23.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6.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41.13亿元,决算数为141.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7.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54亿元,决算数为46.3亿元,完成预算的85.7%。主要是清算收回以前年度超拨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抵减当年支出。
28.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120亿元,决算数为160亿元,完成预算的133.3%。主要是支持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
29.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120亿元,决算数为115亿元,完成预算的95.8%。主要是应对重大水污染突发事件支出比预计数减少。
30.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40.66亿元,决算数为339.13亿元,完成预算的99.6%。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1.城市管网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66.5亿元,决算数为16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2.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12亿元,决算数为65.35亿元,完成预算的58.3%。主要是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尚未完成,土壤污染底数不清,相关项目储备不足,资金需求减少。
33.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预算数为300亿元,决算数为299.37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4.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数为60亿元,决算数为59.85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35.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数为410.65亿元,决算数为410.15亿元,完成预算的99.9%。
36.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3亿元,决算数为80.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主要是根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经费需求据实安排。
37.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913.1亿元,决算数为1912.08亿元,完成预算的99.9%。
38.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464.23亿元,决算数为464.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9.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数为651.53亿元,决算数为651.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0.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52.5亿元,决算数为76.8亿元,完成预算的50.4%。主要是加快消化地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当年预算支出减少。
41.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数为146.7亿元,决算数为158.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8.2%。主要是符合补贴条件的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比预计数增加。
42.目标价格补贴预算数为603.68亿元,决算数为588.26亿元,完成预算的97.4%。主要是棉花市场价格上涨,与目标价格差价缩小,导致补贴资金减少。
43.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65亿元,决算数为3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4.36亿元,决算数为54.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5.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18.6亿元,决算数为226.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5%。主要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增加。
46.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0.11亿元,决算数为60.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7.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数为36.4亿元,决算数为3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8.城市公交车成品油补贴预算数为158.8亿元,决算数为15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99.76亿元,城市公交车成品油补贴为258.56亿元。
49.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预算数为2209.95亿元,决算数为2781.95亿元,完成预算的125.9%。主要是增加对地方公路建设的补助。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3.97亿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为2845.92亿元。
50.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00亿元,决算数为3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1.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预算数为78.99亿元,决算数为77.74亿元,完成预算的98.4%。主要是根据老旧船舶实际拆解数量据实安排。
52.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2.55亿元,决算数为11.26亿元,完成预算的89.7%。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53.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预算数为57亿元,决算数为51.61亿元,完成预算的90.5%。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54.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4亿元,决算数为10.65亿元,完成预算的76.1%。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5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1.67亿元,决算数为71.22亿元,完成预算的99.4%。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56.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42亿元,决算数为33.97亿元,完成预算的80.9%。主要是根据公示核实通过的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行政村数量据实安排。
57.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贷款贴息预算数为4.4亿元,决算数为0.02亿元,完成预算的0.5%。主要是根据贷款贴息政策据实安排。
58.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00.86亿元,决算数为78.47亿元,完成预算的77.8%。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59.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05.96亿元,决算数为101.04亿元,完成预算的95.4%。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60.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预算数为20.61亿元,决算数为20.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1.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数为56亿元,决算数为74.23亿元,完成预算的132.5%。主要是山水林田湖草修复治理资金增加。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78亿元,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为80.01亿元。
62.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预算数为35亿元,决算数为34.9亿元,完成预算的99.7%。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63.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31.5亿元,决算数为123.3亿元,完成预算的93.8%。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6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66.45亿元,决算数为266.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5.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318亿元,决算数为1338.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中央本级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66.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预算数为5亿元,决算数为1.93亿元,完成预算的38.6%。主要是根据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贴息需求据实安排。
67.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数为179.81亿元,决算数为179.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8.统借统还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预算数为15.37亿元,决算数为11.9亿元,完成预算的77.4%。主要是统借统还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实际提款金额受项目工程进度影响。
69.基建支出预算数为4076亿元,决算数为3942.36亿元,完成预算的96.7%。主要是执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三、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
2017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预算数为9138亿元,决算数为8022.83亿元,完成预算的87.8%。其中:
1.增值税返还预算数为7036.43亿元,决算数为6113.53亿元,完成预算的86.9%。主要是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后有关增值税税收返还政策据实安排。
2.消费税返还预算数为1010.92亿元,决算数为1010.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3.所得税基数返还预算数为910.19亿元,决算数为910.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预算数为1531.1亿元,决算数为153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5.地方上解预算数为1350.64亿元,决算数为1542.91亿元,完成预算的114.2%。主要是扣减部分地区营改增税收返还基数,相应增加上解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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