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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对地方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财预〔20201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将2021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项补助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3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交通运输支出”,项目代码Z135110079006 

  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按照《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0914号)要求,合理安排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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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