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对地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预〔2021〕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将2022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项补助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2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项目代码Z135110079001。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基层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使用上级下达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表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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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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