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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革命老区
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财预〔2019〕6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改善和保障民生,根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9〕61号),现下达你省(区、市)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具体额度详见附件),项目代码为Z135110079013,列入2019年“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

  中央财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已将你省(区、市)全部革命老区县纳入测算范围,请按照财预〔2019〕6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省内实际自行确定补助范围,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在2019年8月31日前,向我部报送2019年资金分配情况;2020年3月底前,报送2019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

  附件: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分配总表

  财 政 部   

  2019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 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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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