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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财预〔2017〕10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继续支持和帮助地方提高县级财力水平,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结合我部驻有关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资源能源型省份财政运转困难情况的调研情况,中央财政现下达你省(区、市)2017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扣除《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财预〔2016〕145号)已下达部分,此次下达你省(区、市)金额见附件,项目代码为Z135110059001,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请你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中央奖补资金,采取措施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

  附件:2017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财 政 部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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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