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
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为支持基层政府切实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中央财政现下达你省(区、市)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扣除《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财预〔2017〕157号)已下达部分,此次下达你省(区、市)金额见附件,项目代码为Z135110059001,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请你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中央奖补资金,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加大对基层特别是困难地区财政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对调控不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保障不到位的,中央财政将扣减对所在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或税收返还,直接分配下达到县。需要说明的是,中央财政下达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包含支持你省(区、市)深度贫困地区县(市、区)脱贫攻坚资金,具体额度见附件,请你省(区、市)及时将上述资金下达到有关贫困县(市、区),并督促有关县(市、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支持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
附件: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分配表
财 政 部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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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