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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8〕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制定了《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现予印发。

  附件: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财 政 部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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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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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3日